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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市百企安全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滿總
電話:0632-6222229
手機:16554288888 13869420006
郵箱:401927010@qq.com
網址:4wwe.com
地址:山東省棗莊市山亭區銀狐廣場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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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使命:安全生產十大禁令,條條能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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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術考核不合格者,嚴禁獨立頂崗操作。
2、不按規定著裝或班前飲酒者,嚴禁進入生產崗位或施工現場。
3、不戴好安全帽,嚴禁進入檢修,施工現場或交叉作業現場。
4、未辦理安全作業票及不系安全帶者,嚴禁高處作業。
5、未辦理安全作業票,嚴禁進入塔、容器、罐、油艙、反應器、下水井、電纜溝等有毒、有害、缺氧場所作業。
6、未辦理維修工作票,嚴禁拆卸停用的與系統聯通的管道、機泵等設備。
7、未辦理電氣作業“三票”,嚴禁電氣施工作業。
8、未辦理施工破土工作票,嚴禁破土施工。
9、機動設備或受壓容器的安全附件,防護裝置不齊全好用,嚴禁啟動使用。
10、機動設備的轉動部件,在運轉中擦洗或拆卸。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嚴禁在廠內吸煙及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入廠。
2、嚴禁未按規定辦理用火手續,在廠內進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嚴禁穿帶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油氣區工作。
4、嚴禁穿帶鐵釘的鞋進入油氣區及易燃易爆裝置。
5、嚴禁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嚴禁未經批準的各種機動車輛進生產裝置、罐區及易燃易爆區。
7、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8、嚴禁在油氣區內用黑色金屬或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擊和作業。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設施。
10、嚴禁損壞廠內各類的防爆設施。
防止中毒窒息十條規定
1、有毒作業,有窒息危險崗位人員,必須進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識教育。
2、工作環境(設備、容器、井下、地溝)氧含量必須達到20%以上,毒害物質濃度符合國家安全規定時,方能進行工作。
3、在有毒場所作業時,必須佩帶防護用具必須有專人監護。
4、進入缺氧或有毒氣體設備內作業時,應將與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絕。
5、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險的崗位,要制訂防救措施和設置相應的防護用(器)具。
6、對有毒有害場所的濃度情況,要定期檢測,使它符合國家標準。
7、對各類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須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
8、對生產和散發有毒物質的工藝設備、機動設備,監護儀器(如易燃、易爆氣體的報警器)要加強維護,定期檢查。
9、發生人員中毒、窒息時,處理及救護要及時正確。
10、健全有毒有害物質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長期達不到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停止 作業。
電焊工十不焊原則
1、不是焊工不能焊(無證焊工不能單獨操作)。
2、重點要害部門及重要場地未經消防部門、安全部門批準,未辦理三級審批手續不能焊。
3、不了解焊、割地點及周圍情況不能焊。
4、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險不能焊。
5、盛放過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不能焊。
6、用可燃材料作保護層,隔音、隔熱的部位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焊。
7、有壓力或密閉的導管、容器不能施焊。
8、在禁火區內,未經消防、安全部門批準不能施焊。
9、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和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能焊。
10、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作業不能焊。
一般滅火知識幾個名詞
1)燃燒
燃燒是指可燃物質與氧化合時放出熱和光的化學反應。
2)爆炸
物系自一種狀態迅速地轉變成另一種狀態,并在瞬間放出大量能量的現象稱為爆炸,爆炸可分為物理性爆炸和化學性爆炸。
3)物理性爆炸
工業上指氣體、液體、蒸汽壓力大大超過機械器具或容器的極限壓力而發生的爆炸。
4)化學性爆炸
工業上指空氣中一定濃度的燃燒液體(氣體)的蒸汽或爆炸粉塵所發生的爆炸。
5)爆炸極限
在常溫常壓下,油品蒸汽或其它可燃氣體與適當空氣混合后,形式爆炸混合物,一遇火源就能引起閃火發生爆炸。形成可燃氣體的低濃度為爆炸下限,高濃度為爆炸上限。凡是處于引爆上、下限之間的氣體均能引起爆炸,這個范圍叫爆炸極限。
6)閃點
在規定的條件下,將油品加熱,隨油溫升高,油蒸汽在空氣中濃度也隨之增加,當升到某一溫度時,油蒸汽和空氣組成的混合物中,油蒸汽含量達到的可燃濃度,若把火焰拿近這種混合物,它就會閃火,把產生這種現象的低溫度稱閃點。
7)自燃
可燃物質與空氣混合后的共同均勻加熱到不需要明火而自行著火的低溫度。
8)燃點
即著火點。指火源接近可燃物質能使其發生持續燃燒的低溫度。
滅火方法
著火即燃燒,燃燒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要有可燃物質,如H2,煤炭等。
2)要有助燃物,主要是氧氣和氧化劑(氯酸鉀、高錳酸鉀)。
3)要有著火源,即有明火或溫度達到著火點。
上述三個條件缺任何一個,燃燒就不能發生,針對此情況,滅火方法也基本有三種。
1)隔離法:就是把可燃物質從燃燒的地方移走,將火與可燃物質隔離。如用妥善的方法迅速將燃燒物移到安全地點,并關閉可燃氣體、液體管道閥門。
2)窒息法:主要是將可燃物與空氣隔絕,防止空氣中的氧氣供給物質燃燒,火就會熄滅。
可采用的窒息方法。
(1)用非燃燒或難燃燒的物質直接壓覆在燃燒物質表面。
(2)隔絕空氣使燃燒停止。
(3)將水、蒸汽、不燃氣體注入容器管道中,稀釋其中的氧氣。
3)冷卻法:就是降低燃燒物的溫度,使溫度低于著火點,火就會熄滅。如將水灑在燃燒物上,使其降低溫度。
不同物質的著火可采用的滅火劑
1)普通可燃物質的著火,如房屋著火,主要用水和泡沫滅火。
2)易燃液體著火,如石油及石油產品著火,不能用水,可用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等。
3)易燃氣體著火,如氫、石油氣等氣體著火,應用密集水流或二氧化碳、干粉,同時要切斷氣源。
4)酸類液體著火,硫酸,要用干粉、泡沫等,不要用直接水流,以防酸液飛濺。
5)電氣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采用滅火手段。可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或干粉,不得使用蒸汽和泡沫。
主要消防工具的使用
1、手提式泡沫滅火器:使用時先扳開頂蓋上的手柄,倒置滅火器并用力晃動,滅火液即可以從瓶中噴出。
2、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將滅火器提向火場,在距火源1.5-1.3米遠時把滅火器放在地上,一手握緊膠管將噴嘴對準火源,另一手向上將拉環拉起,粉劑即噴向火源。
3、推車式干粉滅火器:將滅火器推到滅火地點,一手握住噴粉膠管,對準火源,另一手逆時針方向旋轉動力瓶手輪,待壓力表指針達到0.98Mpa時打開滅火器開關,干粉即可噴出。
4、蒸汽:將蒸汽釋放到燃燒區,使燃燒區氧含量降低到一定程度,火即熄滅,注意對于一自燃點低于蒸汽溫度的燃燒物不能使用,對于一一些易揮發的溶劑使用時要慎重,噴射時要垂直切割火焰要部,將燃燒與空氣隔開,否則蒸汽溫度促使可燃物大量揮發,火焰擴大,還要注意不要把蒸汽噴到人身上,以免被燙傷。
起重“十不吊”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時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吊。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8、被吊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繩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10、容器內裝的物品過滿時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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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330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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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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